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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河农贸城大个体商户财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周公河农贸城大个体商户财务咨询服务

2、委托单位:聊城兴农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兴农公司周公河农贸城

二、工作概况:

1、项目背景

   兴农公司周公河农贸城项目现有41户个体商户被成功纳入到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由于个体工商户缺乏会计力量,作为市场主体方为规范市场经营,提升商户的统计汇总能力。申请由第三方专业会计事务所对41户商户进行日常会计业务进行指导。

2、技术要求:

1)乙方至少需配备8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对辖区内规模较大的41家个体工商户的进销存数据进行专业分析,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指定服务对象的填报数据进行数据支撑的指导优化,根据服务对象的填报数据情况、现有材料、完善数据支撑材料,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3、服务要求:

1)乙方每月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合同约定服务范围,高效完成服务内容。在服务期限内甲方辖区内需要提供服务的商户数量超过前述约定户数10户(不含)的,服务费用相应增加,未超过的,甲方不另行增加服务费。

三、服务范围

乙方应对指定服务对象的填报数据进行数据支撑的指导优化,根据服务对象的填报数据情况、现有材料、完善数据支撑材料。

四、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开展服务工作,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工作安排。达到甲方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相关要求。

五、控制价及工期要求

     控制价:70元/户/月,总价34440元。

本工期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12个月,如不能按期完成,违约金按照200元/天在结算中进行扣除。

六、建议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违约金,待乙方提供甲方审核合格的发票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建议结算方式

本合同采用据实结算方式,以合同中明确的实际服务内容为准。合同签订后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不再执行。

八、需递交招标文件

文件内容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同类项目业绩、方案、资信等有关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文件内容将作为评标依据,相关人员证书。

递交地点:聊城经济开发区花园路与兴农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兴农公司成本控制部

九、谈判时间2024年7月4日16:00

十、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24年7月4日16:00前送达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文件内容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同类项目业绩、方案、资信等有关资料全部加盖公章、人员证书)文件内容将作为评标依据。

递交地点:聊城经济开发区花园路与兴农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兴农公司成本控制部。

联系电话:0635-707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