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委托单位:聊城兴农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及标准
负责编制申报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所需的实施方案,共三个项目,分别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聊城经开区周公河农贸城供水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聊城经开区周公河农贸城配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每个项目编制一份实施方案(包含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资金平衡方案),该实施方案内容需满足开发区经贸发展部、财政金融部相关要求及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要求。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15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向委托单位提交合格实施方案日期为准。在进行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过程中,编制单位需根据委托单位要求,随时配合内容完善及调整。如不能按期完成,委托单位可要求报价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200元*逾期天数计算,报价单位不支付的,委托单位可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四、报价说明
本项目控制价为45000元。投标报价为委托单位三个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所需的人员、设备、编制方案的出具、修改后的再次编制(直至出具符合债券申报要求的方案)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漏报的内容视为让利。
五、建议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经开发区经贸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审核并上传至债券申报系统后,支付全部费用。
报价单位应提供长期有效的唯一公司基本帐户,委托单位只针对此公司基本帐户付款,不接受任何委托付款。付款时需提供委托单位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
六、建议结算方式
本合同为总价包死合同,除合同价款外该项目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七、需特殊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应服从委托单位人员的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2、报价单位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不能影响委托人申报债券进度,报价中包含为完成申报工作需要的加班及内容调整等工作成本。
3、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三个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所需的人工、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一切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是完整报价,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7:00前送达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文件内容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同类项目业绩、方案、资信等有关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文件内容将作为评标依据。
递交地点:聊城经济开发区花园路与兴农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兴农公司造价部。
联系电话:0635-7070512